近年来,监管重心从“结果合规”转向“过程合规”,聚焦“制度有执行、能力有提升”。93号文以“发现一批、整改一批、通报一批、处罚一批”为总基调,采用穿透式监管,覆盖全金融机构及第三方合作服务商,严厉打击形式主义合规,推动机构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建设。强调“压实责任、摸清家底、管控全流程”为核心,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实施路径、覆盖范围与核心整治方向,形成全周期、全主体、全维度的监管闭环。将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从“原则性指引”转化为“刚性落地标准”,不再允许“有工具、不使用”“有制度、不执行”的形式主义,要求实现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。
截止3月底,基本完成金融机构的自查整改阶段,接下来将进入第三阶段:检查通报(2026.4—2026.10):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、交叉核验、渗透测试,深入核查系统日志、权限配置、数据流转台账等实际证据,对整改不力、存在重大隐患的机构从严处罚、公开通报。
01 专项行动检查安排
检查形式
检查由金融监管总局统一指导,各监管分局按照属地原则实施。在具体组织上,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,采用总局建议的跨省交叉检查形式开展,以保障检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。
检查范围
《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》共计100余条,本次检查将实现全覆盖。其中,以下环节将被作为重点:
-数据安全治理体系:包括组织架构、制度建设、责任分工等
-数据分类分级管理:分级标准的科学性与落地执行情况
-外部数据合作管理:第三方数据引入、共享、退出机制
-个人信息保护:个人信息收集、使用、存储、删除的全流程合规性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本次检查将聚焦于管理机制层面,重点审视制度设计是否完善、流程执行是否到位。技术层面的深度核验仍需依靠专业机构,是否会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上机技术验证目前尚不明确,但从检查整体安排来看,可能性较低。
机构覆盖
现场检查将重点覆盖中小金融机构。中小机构在数据安全能力建设上普遍相对薄弱,是本轮检查的主要关注对象。各相关机构应尽早对标自查、补齐短板,不宜存有侥幸心理。
监管执法逻辑
关于检查发现问题后的处罚问题,监管传达了明确的执法导向:
数据安全领域存在一定问题是客观现象,监管执法的关注点并非"是否存在问题",而是以下两种情形:
-未对发现问题进行有效整改
-问题已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不良影响
因此核心思路是:积极配合检查、正视存在问题、切实完成整改。
02 数据安全形势与防护建议
行业共性风险
当前金融机构在数据安全领域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:
制度体系缺乏落实:普遍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,但距离落在实处尚有较大差距
-数据权限管控不严:内部人员越权访问、权限分配不合理等问题突出
-API 接口安全薄弱:接口缺乏有效的身份认证和数据校验机制
-第三方合作数据风险:外部数据引入和共享环节缺乏全生命周期管控
防护体系建设
数据安全防护应从三个维度协同推进:
-管理体系:完善制度规范,明确岗位职责,落实安全责任制
-技术体系:覆盖数据采集、传输、存储、使用、销毁全生命周期的技术防护
-运营体系:建立常态化安全运营机制,持续监测、评估和优化
03 金监与人民银行的执法分工
值得注意的是,金融监管总局和人民银行在数据安全执法上存在业务领域划分:
-人民银行:聚焦其主管业务领域,包括支付、清算、反洗钱、征信等场景下的数据安全
-金融监管总局:覆盖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的其他方面
各机构在应对检查时,需厘清两个监管体系的执法边界,避免重复应对或遗漏盲区。
从2026年一季度两机构的通报处罚来看,金融监管总局在此阶段更侧重业务领域业务本身的金融风险上,数据安全为代表的金融科技相关处罚占比极小,一季度总数不超过5家。在涉及数据安全以及业务相关的金融科技风险警告处罚等事项,在一季度主要由人民银行做出。大约在100家左右的金融机构收到罚单,其中中小金融机构,城商农信等成为了被处罚主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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